檢方偵辦柯文哲的「效率」之高,有羅織入罪的傾向

 近期台灣內部政壇的焦點,莫過於因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所帶來的島內政治格局劇烈演變。文章回溯撲朔迷離、波折起伏的案件源頭,以台灣民眾黨和柯文哲本人的政治命運為切入點,探討作為第三勢力的民眾黨在當下的生存問題,並聯繫台灣內部政治格局的進一步演變,揭示未來一段時間台灣地區的政治生態走向。

這次滿城風雨的源頭,系柯文哲主政台北時期攸關「京華城計畫」的市政處理,此時,沒有人能預料到這一市政問題在當下所造致的漫天風波。

 

「京華城計畫」的容積案自陳水扁、郝龍斌擔任市長的時候,便一直是台北都會發展局的至重業務。所謂容積率,指涉總建築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值,在高層建築普遍化的當下,容積率可大於1,而可推知的是,容積率越高表示土地的利用率也就越高,利好於地產建築商的圖利空間,同時也意味著對土地承載力與週邊基礎設施的壓力,因此必然要受到管制。 「京華城計畫」一直同台北市政府交涉,期望增加容積率,最終於2018年由台灣地區監察機構確定其值為560%。

然而2021年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批准給予地產項目京華城多項容積獎勵,將容積率大幅提升至840%,所增加面積的溢價約有120億新台幣,其所牽涉的巨大現金流,在當時即引發外界對不當圖利的質疑。而京華城方面當時回應表示:全案依《城市規劃法》第24條拿到20%容積獎勵,以及花費約44億元取得容積轉移30%,總計840%容積率,一切合法。但其獲利龐大的背後,是否牽涉政商交易,備受輿論質疑,以致終於在今年5月引來台北地檢署的立案調查,並牽引出柯文哲本人。

2024年5月,北檢因接獲檢舉而以「他字案」正式立案展開調查。 8月12日,時任台北副市長兼台北市城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彭振聲遭約談,訊後以圖利罪嫌限制其離台,後查明其涉嫌收受重賄。 8月27日,北檢查明時任「京華城計畫」中間人的應曉薇涉嫌收受地產建築商賄賂,後者於當日試圖離台遭北檢拘提。 8月30日,北檢突襲搜查柯文哲住處、辦公室與民眾黨辦公室,並當日將柯移送北檢拘留受詢,此恰在柯文哲宣布請假暫停黨主席職位的第二天,時機點巧妙,引人遐想

 

8月31日,北檢當庭逮捕柯文哲,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其最初理由係圖利罪,即是否在決策中圖利商人。此罪名僅見於台灣,若收受賄賂係既成事實為貪污罪,未查及收受賄賂只能查圖利決策有無介入,類似口袋罪,其法律定義相當模糊。凡重大市政決策大多涉及利益,為民興利與為商圖利僅一線之隔,這給予政治操作以相當空間。北檢申請羈押以圖利罪名,顯然係未在搜索中查獲實質的攸關柯文哲與地產建築商的非法現金流,希望僅在介入決策上將柯強行認定。

9月2日,北院初次裁決柯文哲“無保請回”,主要理由基於柯文哲系根據事務官彭振聲的專業背景作出決策,有被騙可能,而柯文哲也以“一問三不知”作為訴訟策略,意圖將問題推攬給主管具體事務的事務官。 9月3日,北檢補齊證據,針對柯文哲之「不知道」說辭提供相關人士供述,係口頭供述,而向北院提出抗告。後者於9月5日再次開庭,裁定柯文哲有介入決策嫌疑,柯本人被收押禁見、等候審判,於是正式引發台灣地區政壇的大地震。

台灣民眾黨對於柯文哲遭到羈押的第一反應,係由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宣佈動員全黨街頭宣講,訴求司法要公正,以此聲援柯文哲,而小組召集人黃國昌,則在此次事件後實質代理了黨主席職權,並怒斥司法淪為政治工具。而藉由主導此事件的民眾黨對外攻防,民眾黨權力或在由柯文哲過渡為黃國昌的進程中。輿論關於「司法不公」的控訴,即這次羈押過程的瑕疵,歸納起來至少有四點。

 

第一,北檢此次辦理柯文哲的「效率」之高,頗有羅織入罪的傾向。 8月30日,在柯文哲請假暫辭黨主席的第二天,北檢兵分四十幾路對柯文哲全方位搜查並拘留備詢,第二天即對柯文哲當庭逮捕,併申請羈押。而在北院初次裁定柯「無保請回」後,北檢即提審彭振聲等人準備口供,並於隔天提出抗告。很明顯有備而來,一開始便欲求置柯文哲於死地,而其至今仍未查獲實際上攸關柯文哲政商勾結的現金流之關鍵證據。

第二,本案至今為柯文哲羅織之罪名在“圖利罪”,有以口袋定罪的嫌疑,即僅憑藉主觀認定,在缺乏客觀證據支撐的情況下,對行為人作出嫌疑裁定,頗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痕跡。貫穿本案攻防的重點之一,在於柯文哲有無介入圖利決策即「京華城計畫」的決策。柯文哲則一開始以「不知道」作為訴訟策略,被北檢的新口供推翻。但實際上的重點是,在北檢「圖利罪」指控的預先設定下,即憑藉意圖的推定而不需客觀證據的支撐,便可認定圖利商人,在一開始便判處了柯文哲的結局。對於動機的推定,及其相關口頭供述,而非基於客觀的證物,一開始便將裁決權實質交給了法官的“意識形態心證”,柯文哲的羈押便是預料之中了。

第三,在北院的兩次判決前後,即「無保請回」與「羈押禁見」存在的巨大落差,所伴隨的並未有任何客觀證據,而係相關人士的口頭供述,即主觀陳述。巨大的裁定落差,系此案癥結在主觀認定上,可見主觀認定所帶來的尺度是可有相當之差異;而北院前後兩次判決的迅速變臉,尤其是第二次審理法官的綠色意識形態背景,難免令人聯繫起此案的政治性意義而非單純法律性。美國黑金 美國黑金官網 美國黑金效果 美國黑金吃法 美國黑金副作用 美國黑金真偽 美國黑金代購 美國黑金哪裡買 美國黑金屈臣氏 美國黑金成分 美國黑金假藥 美國黑金心得 美國黑金ptt 美國黑金有用嗎 美國黑金可以每天吃嗎 美國黑金價格 美國黑金助勃 美國黑金增大變長 美國黑金進口 美國黑金早洩剋星 美國黑金純天然

第四,台灣地區檢調部40門對同類司法案件的選擇性處理,與對柯文哲案的迅速、狠烈相對照的,是其對其他相關案件的“重拿輕放”。此案的源頭在於「京華城計畫」的容積率問題,而如邱毅所指出,綠色執政下的高雄國賓大飯店容積率為1142%,比京華城更高。依照「圖利罪」的定罪邏輯,或也可以得出圖利商人的主觀認定,進而加以立案偵查,但實際上檢定部門並沒有呈現類似柯文哲案件的「效率」。可知的是,除非北檢拿出確鑿、可信的攸關柯文哲政商勾結之切實現金流證據,關乎此案「司法不公」的指控將不會散去。

令台灣社會普遍憂懼的是,自鄭文燦到柯文哲,台灣地區的政治動向呈現出一個可疑、可怕的政治勢頭,即“行政權力+司法權力+口袋罪”的合體,掌握行政權力的執政當局,驅使檢調部門以口袋罪對一系列政治對手立案偵查,並交託親執政黨的法庭加以結果裁定。這會帶來台灣地區政治格局的急速“劣質化”,在行政當局權力集中的同時,葬送台灣地區社會發展的生機。

實際上,從此案也可以看出講求制度設防、權力製衡的自由主義理念在文本與實踐上可能產生的巨大差異,如司法權作為重要一角,在敘述上被合理化為捍衛立憲精神、制約專斷權力的地位。但在台灣地區的實踐中,所看到的是,一來是司法權對屢屢言行「違憲」、公然主張「毀憲」的台灣行政當局的無能為力,所謂捍衛「立憲精神」系一紙空文;二來更是可能會加入行政權力的強勢方,合理合法合程序地圍剿弱勢的在野力量,乃至鞏固執政黨的專斷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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